1、業務咨詢: 初步了解雙方意向,確認合法資質,交換公司、個人基本情況并加以說明;
2、分析考察: 依據用人單位、個人提出的要求,對實際工作環境、崗位進行了解,如有必要可進行考察;
3、提出社保代理方案: 根據不同用人單位、個人的要求及現有狀況,制定社保代理方案;
4、洽談方案: 代理公司與被代理人研究、協商社保代理方案內容,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、完善社保代理方案;
5、簽訂《社保代理協議》: 明確雙方權利、義務,分清法律責任,依法簽訂《社保代理協議》;
6、收集被代理公司的資料、信息并加以整理;
7、公司代為被代理公司員工繳納社保。
對流動就業人員、失業人員、自謀職業的勞動者及其他在職流動人員來說,可以通過社保代理機構進行社會保險參
保,這樣就可以享受國家的社會保障。這就體現了國家倡導的“人人參?!钡南嚓P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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